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挖掘宣传我校资助对象自立自强优秀典范,引导经贸青年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践行者和奉献者,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迎亚运 青年奋进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1.推荐阶段(3月底-4月中旬)。各学院(部门)通过校园网络媒体、官方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评选活动。学生通过个人自荐和所在班级、用工部门等单位推荐共两种形式向所在学院申报评选项目,各学院可通过组织初赛、复赛等形式,择优推荐“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学校学生处。
2.决赛阶段(4月底-5月初,具体时间待定)。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开展宣传评比。其中,学校“自强之星”评选将组织现场答辩,结合个人事迹材料(30%)、学生投票(10%)及现场评委打分(60%)等三项内容综合考量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学校“勤工助学之星”及“公益之星”将根据个人事迹材料评选出若干名,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3.展示阶段(5月-10月)。学校将通过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经贸青年”公众号等平台线上线下宣传展示优秀学生事迹,并将择优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入围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热爱劳动、自立自强;表现出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体条件
1.“自强之星”: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推荐时重点关注优秀的学生资助对象。
2.“勤工助学之星”: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资助对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3.“公益之星”: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对象,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参评学年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不满20小时的同学需提供其他公益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在助力乡村振兴、传统文化传承、尊老爱幼、重大赛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
四、评选名额
各学院请认真组织推荐选树工作,择优推荐“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类别 | 信息技 术学院 | 财务会 计学院 | 国际贸 易学院 | 工商管 理学院 | 人文旅 游学院 | 应用工 程学院 | 合作经 济学院 | 合计 |
自强之星 推荐名额 | 3 | 3 | 3 | 3 | 3 | 3 | 2 | 20 |
勤工助学之星 推荐名额 | 3 | 3 | 3 | 3 | 3 | 3 | 2 | 20 |
公益之星 推荐名额 | 3 | 3 | 3 | 3 | 3 | 3 | 2 | 20 |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挖掘学生资助对象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及拼搏精神,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开展组织评选工作,利用和发挥好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海报等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自信、自立、自强”深入人心,成为学生资助对象坚韧的品格,为校、院各级资助育人品牌打造做出积极贡献。
2.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要求图文并茂(图片请统一插入文章结尾处),展现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3.各学院请于4月20日前上报“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相关材料时,报送材料如下:
(1)学校2023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推荐学生相应的个人事迹材料;
(3)学校2023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名单汇总表(附件2);
注:上述材料请同时递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4.往届学校“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张思昂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89718323;联系邮箱:513818969@qq.com。
附件:
附件1-学校2023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学校2023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公益之星”拟推人选汇总表.xlsx
学生处、团委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