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总支、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及尚未完成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实际进展与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应对本院相关项目进行初步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进展与成果进行初步评估。

(二)学校集中检查

学校将对全校项目进行统一检查,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全面评估项目进展与成效。

(三)结果反馈与整改

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整改”“终止”三类。对“通过”项目,学校将予以持续支持;对“整改”项目,将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对“终止”项目,将按规定停止经费支持,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命名格式:“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提交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命名格式:“学校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按项目编号排序,提交Excel版。

请各学院于2024918日前将本院所有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新苗计划中期检查材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929935

联系邮箱:zjiettuanwei@126.com

 

 

附件: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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