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及尚未完成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实际进展与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应对本院相关项目进行初步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进展与成果进行初步评估。
(二)学校集中检查
学校将对全校项目进行统一检查,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全面评估项目进展与成效。
(三)结果反馈与整改
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整改”“终止”三类。对“通过”项目,学校将予以持续支持;对“整改”项目,将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对“终止”项目,将按规定停止经费支持,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命名格式:“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提交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命名格式:“学校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按项目编号排序,提交Excel版。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本院所有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新苗计划中期检查材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929935
联系邮箱:zjiettuanwei@126.com
附件: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