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0

各团总支: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9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8年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实施情况;

2. 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 各项目团队开展自查;

2. 各学院团总支对有问题项目进行核查;

3. 校团委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核。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计划,追回拨付经费。

请各团总支于3月12日前将附件发至团委邮箱:zjiettuanwei@126.com。

 

附件:新苗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