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学生会改革、学生社团改革成果,根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现将学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春季培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风建设培训安排
1.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团工委书记带领相应团学干部(部长及以上)进行学习、交流,团委、总支、工委书记做好指导讲话;
2.团学干部(部长)带领部门成员(含青年班成员)进行学习、交流;
3.团支部书记带领支部成员、班委成员进行学习、交流;
4.团委负责社团工作老师带领各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学习、交流;社团主要负责人带领社团学生干部进行学习、交流。
二、广泛开展服务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校、系两级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力所能及为同学办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并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发展、巩固和推广一批服务同学的实事项目。
三、相关要求
1. 围绕学习资料开展培训,重点学习《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做到逐条领会、重点记忆,坚持将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 培训要突出作风教育,分层分领域小范围进行,相关学习、活动要往深里走、向实里走,学习形式包括观看视频及有关报道、分析讨论等环节。
3. 要求覆盖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成员、学生社团负责人和主要成员、青马班学员、班委以及团支部成员。
4. 相关培训活动要在4月25日前完成。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pdf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