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次数:13

各团总支,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赛对象

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三、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贸易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校级竞赛、省级竞赛和报送国赛三个阶段实施。

1.校级竞赛阶段(5-7月)。由学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赛省级比赛项目。各校校内参赛项目须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统一填报。

2.报送省级竞赛阶段(7-8月)。省级竞赛分为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

3.国赛阶段(9-11月)。省级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分配名额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在大赛官方平台完成项目审批申报。

五、申报件数

为了进一步增强大赛的群众性,扩大大赛的覆盖面,本次省级竞赛申报采用“基础件数+激励件数”的方式确定各高校具体申报件数。

(一)基础件数

1.学校申报省赛的基础件数为8件。

2.根据1:25(基础件数:校内参赛作品指标数)的要求,我校校内参赛作品不得少于200件。

若校内参赛作品实际数每少于校内参赛作品指标数25件,该校基础件数减少1件。

(二)激励件数

根据学校校内参赛作品实际报名数量超过校内参赛作品指标数的情况确定。每所高校报送省赛作品数为被乘数,校内参赛作品实际数/报送省赛作品数为乘数,基础乘数为25,最高乘数为30。乘数每增加1,报送省赛作品数增加1件。

如,我校报送省赛指标数若为8+1=9,则校内参赛作品指标数需达到9*(25+1)=234件,依次类推10*27=270,11*28=308,12*29=348,13*30=390.

六、报送要求

1.本次竞赛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每个项目学生团队入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请各部门对申报作品进行排序,于7月12日之前将本部门校内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校内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jiettuanwei@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省级比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分。根据排名确定申报省赛名单(数量视校赛申报作品数量由团省委确定)。

3.各部门根据校团委反馈的申报省赛名单,及时将本报送省赛的二份参加省赛作品申报书(附件4)、六份参加省赛作品、一份参加省赛作品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交至崇德楼21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jiettuanwei@126.com,文件命名为“xx系+2020浙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汇总材料”。

4.省赛在普通高校组和职业院校组分别设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每个项目计100分,一等奖每个项目计70分,二等奖每个项目计40分,三等奖每个项目计20分),设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最佳表现奖”;同时,设“杰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优秀组织工作者”等奖项。

5.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6.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7.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七、其他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聘请非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担任评委。

联系电话:86929921(陆炫逸)、86929935(李海勇)

附件1. 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校内参赛作品).doc

  附件2: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校内参赛作品).xls

  

附件3.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赛事组织评分表.doc

  

附件4. 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参加省赛作品).doc

  

附件5: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参加省赛作品).xls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