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立项项目、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2019年立项项目。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计划要求,对照结题条件,认真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将结题材料纸质稿装订成册。
各系要严格对照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结题要求,制作结题材料(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稿发送压缩包到zjiettuanwei@126.com在2019年2月17日前交学校团委。联系人:张亚莉,地点:行政楼2117,电话:86929833。
附件一: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验收汇总表.docx
学校团委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