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继续住宿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1浏览次数:834

 

各系:

        2013届毕业生将于6月1日下午开始陆续离校,如有毕业生需要继续留宿,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留宿申请由系部统一办理,系部统一将留宿申请单与名单汇总表交至宿舍管理中心(李海勇处),学院宿管中心不按受学生个人单独申请。

        2、办理时间从6月1日开始,截止至6月6日,超过申请日期,不再受理留宿申请。

        3、2013届毕业生继续住宿最晚只能申请住到6月17日,原已办理走读手续的毕业生不予以办理临时住宿申请。

       4、毕业生表格一式两份,宿管中心一份,宿舍管理员一份。

       5、继续留宿的毕业生寝室内不允许一人住宿,由各系负责协调。

       6、留宿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和公寓管理规定,并服务紫元公司或学院宿管中心的安排。

7、如果其他情况可以向宿管中心(严勇杰)咨询。

 

 附:《浙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临时住宿申请表》。

 

 

 

 

 

 

宿管中心

2013.5.31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临时住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