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3届毕业生将于6月1日下午开始陆续离校,如有毕业生需要继续留宿,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留宿申请由系部统一办理,系部统一将留宿申请单与名单汇总表交至宿舍管理中心(李海勇处),学院宿管中心不按受学生个人单独申请。
2、办理时间从6月1日开始,截止至6月6日,超过申请日期,不再受理留宿申请。
3、2013届毕业生继续住宿最晚只能申请住到6月17日,原已办理走读手续的毕业生不予以办理临时住宿申请。
4、毕业生表格一式两份,宿管中心一份,宿舍管理员一份。
5、继续留宿的毕业生寝室内不允许一人住宿,由各系负责协调。
6、留宿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和公寓管理规定,并服务紫元公司或学院宿管中心的安排。
7、如果其他情况可以向宿管中心(严勇杰)咨询。
附:《浙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临时住宿申请表》。
宿管中心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