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学生赴台见习交流项目管理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5浏览次数:697

各系、有关部门:

为认真组织实施学院《陆生赴台见习交流项目》,顺利开展见习学生在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学习和相关企业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学院决定选派3名管理人员分批赴台负责学生管理和见习指导工作(一次性选拔,分三批赴台;每批一人,每人为期两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勇于奉献,辅导员工作受到师生好评。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3、进校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代表学院与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向学院项目管理委员会反馈项目开展情况。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填写《学生实习手册》中的有关内容。

4、每月制作一份见习简报。

四、推荐办法与日程安排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425,填写《赴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426,材料上报学生处。

427,学生处确定初选名单。

428,学院讨论确定最终人选。

428,项目工作小组确定赴台人员相应赴台时段。

8月中旬,首批一名教师带学生赴台。

赴台人员的管理、待遇

1、赴台管理人员在台工作期间,仍纳入学院管理和考核,享受正常在校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2、在台工作期间,由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免费提供住宿。

六、未尽事宜由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赴台教师报名表.doc

 

 

                学院“大陆学生赴台见习交流”

                  项目管理委员会

                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