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824

各系: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我院学生工作水平,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辅导员: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班主任:原则上要求2012年全年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评选条件

    按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三、推荐比例

    优秀班主任由各系按本系班主任总人数的15%推荐。

    优秀辅导员由学工部根据学生测评(40%)、系考核(30%)和学工部考核(30%)综合成绩,按全校辅导员总人数的15%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工作总结。每位辅导员、班主任按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

    2学生评议。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通过问卷形式对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测评。辅导员测评由学工部组织,班主任测评由各系组织。

    3学工部、各系考核推荐。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学生评价,学工部、各系组织考核、推荐。班主任由各系负责考核,学工部审核。各系将考核成绩填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内,并根据学生测评和系考核综合成绩推荐优秀班主任,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和《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交学工部。辅导员由学工部会同各系进行考核,各系考核结束后,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交学工部,学工部根据最后考核成绩推荐优秀辅导员,并组织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和《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4、学院审批。学工部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5、表彰及奖励:对获得年度学院“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称号的老师,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评选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是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时间安排。各系于2012年12月27日前,将考核推荐情况报学工部。

 

辅导员、班主任表格.rar